新建小学关于治理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工作的实施方案
去年以来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我校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,但据部分学生及学生家长、群众来信来电反映,少部分教师在校外乱办班、乱补课的现象还时有存在,这不仅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,更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损害了学校形象,必须坚决予以制止。为此,根据省、市、县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开展在全校教师中治理从事有偿补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治理目标
坚决制止本校教师乱办班、乱补课、乱收费行为,深入推进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,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;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,促进教育行业风气继续好转,营造有利于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,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证。
二、治理重点和内容
有偿补课是指以学生为对象,以学科教学为内容,在节假日、寒暑假、双休日期间或其它休息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,并通过教学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活动。根据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文件精神,这次专项整治活动,要以 “七个严禁”为重点:
1、严禁教师对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家教。
2、严禁教师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有偿补课;或举办“特长班”、“兴趣班”等各类学习、补课班。
3、严禁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文化补习班的中介活动,不得动员学生参加各种文化补习活动。
4、严禁教师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任教。
5、严禁教师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。
6、严禁教师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,发放招生广告,组织学生报名等。
7、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、诱导、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的原则,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与规范教育管理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结合起来,列入学校重点工作,纳入对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,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、评优评模、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。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建立完善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,强化考核和问责制度。学校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,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,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制止教师乱办班、乱补课的各项规定,积极行动,切实抓好自查、排查和治理工作,坚决杜绝乱办班、乱补课现象的发生。
新建小学治理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郭效一
副组长:杨绪文 刘建忠
成 员:李贵彪 肖翠凤 张 瑛 樊彦宏 李引弟
刘美莲 王丽芳 各教研组组长
2、深入自查自纠,切实整改问题。
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发现问题,认真整改,该纠正的纠正,该处理的处理。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面向全校教师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家教,或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兼职任教的问题。先在全校教师中认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。要求教师向社会做出“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补课活动、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课的承诺”,对发现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,学校要及时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。要通过自查自纠,对本校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进行一次全面整顿,在教师中形成恪尽职守、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。要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,提出有效整改措施,积极建立健全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长效机制。
3、强化内部管理,注重源头防范。
学校将结合专项治理工作,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,坚持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,以社会、家长、学生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教育和规范教师行为的标准,强化教育,强化监督,惩防并举,综合治理,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一是从内部抓起,加强教育。及时召开会议,对教师进行一次专题教育,严禁教师以任何借口、在任何地点补课、办班及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;要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,把“依法执教,廉洁从教”作为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二是加强管理,推进素质教育。把管理的重点放在教学上,抓好常规管理,积极推进生本教育实验,严格要求教师按照课程规定实施教学,同时完善制定教研教改激励性措施,鼓励广大教师加强教学研究,实施生本教育,优化课堂教学,提高教学效率,营造教研教改的浓厚氛围。三是加强制度建设,不断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,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。实行责任承诺制,校长将与各科教师签订治理责任书。学校要向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、教师要向学校递交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,并向社会公开承诺,严守承诺。实行重点监控制度,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实行重点监控,进行动态管理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4、严查违规行为,强化责任追究。
今年,治理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是学校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,要把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列为学校整治“吃拿卡要”问题、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,加大惩治处罚力度。专项治理期间,学校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(监督举报电话:7825714,7828029),在校园门口设有举报箱,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,并设监督检查员(李贵彪),通过调查学生、访问家长等形式,开展明察暗访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规问题和行为,要按照县静纠办发[2011]8号《关于对全县教育“三乱”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》、静教文体字[2009]4号文件《关于严禁教师从事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》和静教文广体字【2012】17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做到有报必查,有查必果;违规必究,违纪必处。对于性质严重、情节恶劣、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,要及时上报,进行公开处理,公开曝光,坚决有效遏制教师有偿补课行为。
凡教师在校内外组织有偿补课及在各类文化补习班兼职任教等,一经查实,除清退补课所得外,本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,同时取消其三年的评优评先、评聘职称、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;对已经取得了高级职称的,实行“高职低聘”,在其后三年中予以降职聘用;对已经评为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、教学能手等称号的,取消其称号;对情节严重的,给予行政处分并作在校待岗一年处理;对明知故犯、屡教不改、顶风违纪、社会影响较大的教师,由学校解聘,直至吊销其教师资格、清除出教师队伍。
静乐县新建小学
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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